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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请律师要三思
  新闻来源:王思鲁    发布时间:2010-6-8 13:59:02    点击量:123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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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金玉良言】胜诉是给予律师的最高酬金和最美桂冠,不仅是当事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,也是律师孜孜以求的结果。律师和当事人的目标是一致的,即竭尽所能,争取胜诉。可以说,律师在看到胜诉结果时和当事人的心在一起跳跃,绝大多数知名律师都在用自己的心血砌好辩护大厦的每一块砖石,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留下无数胜诉辩例的辉煌与梦想。
  
【金玉良言】看律师工作的优劣,胜诉与否固然是标准之一,但更重要的是看:律师在追求胜诉的过程中为您做了些什么?做得怎么样?
 
优秀的律师,经常打的是迷踪拳,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为后盾,跳出法律看法律;蹩脚的律师,也经常打迷踪拳,只不过是在法律门外打转,讲一些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话,取悦当事人。
 
优秀的律师,有时也喜欢抽中华、喝轩尼诗、住香格里拉;蹩脚的律师,却经常以此包装自己,欺骗世人。
优秀的律师,雄辩滔滔,真理越辩越明;蹩脚的律师,却大声吆喝,胡说八道,蒙骗他人。
 
优秀的律师,对当事人高度负责,实话实说,穷尽一切可能手段帮当事人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;蹩脚的律师,却经常哗众取宠,投其所好,说出你的“心里话”,甚至在法庭上也尽说些你喜欢听,而被真正的法律专业人士视为笑料的“大道理”。
 
三百六十行,律师这一行可谓历史最短、资历最浅的行业,不仅是普通百姓,包括官员、富豪等人在内,对律师这行也相当陌生。在多年的律师生涯中,我们深度切入大案要案的辩护时惊讶地发现,并非所有复杂疑难的案件都是由优秀的律师代理;相反,往往是蹩脚的律师充斥其中,且经常坏了当事人的大事。《聘请律师要三思》让你快速了解律师,给你快速找到好律师的金钥匙。
 
一思:您知道您什么情况下需要律师吗?——确实有必要的时候
 
聘请律师,从当事人的角度看,是法律服务方面的投资,是商业行为的一种。首先您得掂量一下,您的事有无必要请律师?
 
那么,何为“必要”呢?
 
有的案子,是非曲直泾渭分明,即使外行人也一目了然,可以称之“铁板上钉钉”的“铁案”,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逆转性、可预见性,很难找到变通之策、补救之计。这种情况下,常人都自有公断,请律师就显得多余了。
 
我曾接受一个咨询:有一个当事人涉嫌杀人、绑架、强奸三宗罪名,且犯罪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,情节特别恶劣,其家属仍四处奔走,希望花大钱请一位“大律师”救他一命。可以说,除非这个律师是如来佛再世,才能扭转乾坤。最后,当事人终于明白了,律师的工作只是尽人道而已。
 
但亦有这样一些案件,看上去好象简单,在当事人眼里,似乎是一加一等于二的事,以为只要到书店里买上几本法律常识书看一看,依样画葫芦,自己也懂得怎样操作了。其实,这些案件往往蕴含着外行人难以把握的司法程序和诉讼技巧,比如诉讼主体如何列、诉讼请求如何提、证据如何收集?如何取舍?不是看几本法律书就可以无师自通的。如果自己“临阵磨枪”、“赶鸭子上阵”,有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,甚至把应当赢的官司弄输了,您说这笔律师费该不该省?
 
特别是相当多的案件,证据材料漏洞百出、疑点重重、问号多多、难以定性,属于有“松动”的可能、有回旋余地的“疑案”,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,值得一辩。这种情况下,请律师就显得大有必要了。
 
是不是非要等到“出事”之后,请律师才有“必要”呢?
 
不少人都是“出事”之后才想起找律师“救驾”的,他们往往这样看:在“出事”之前请律师,用处不大,甚至可以说是个“摆设”。
 
其实,这是一种十分近视的观点。“人无远虑,必有近忧”,您应该把自己的视野放远一点,放宽一点。随着市场经济发育的日臻成熟,法律日益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,律师除了法庭外,还有更广阔的舞台和前景,律师的服务相当之广,“打官司”只是律师的“传统节目”,除此之外,还涉及到各行各业、千家万户、衣食住行,如:主持民间纠纷的调解、和解、参与项目审查与谈判、提供决策咨询、草拟、修改、审查各类法律文件、办理律师见证、资信调查、房地产转让、抵押、申请按揭、租赁、代办公证、协办验资和公司注册、为企业改制、重组等提供严谨、专业的法律服务等,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,即:
 
令成功者锦上添花,为创业者防患未然,给失落者雪中送炭。
 
其中前两句话形容的就是律师在“出事”之前的作用。等到“下雪”之后才想到“送炭”,毕竟要历经风寒之苦,而“锦上添花”、“防患未然”至少不用吃苦头,还可以为您的事业助上一臂之力、添上一份光彩,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“锦上添花”、“防患未然”必然好过“雪中送炭”,还能说律师在“出事”之前没有用吗?
 
现实中,这样的事经常发生:签合同时一字之差惹上经济官司花去一笔冤枉钱;洽谈生意时被人“暗算”,掉进法律“陷阱”,面临破产境地;一着不慎跌入刑事法网,饱尝铁窗之苦……
 
细想一下:一个是在“出事”之前,请一位律师当您的“保护神”、“诸葛亮”,为您设计创业蓝图、指点商海迷津、避免投资风险、化解刑事危机,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;一个是“出事”之后,“临时抱佛脚”、“病急乱投医”,花去冤枉钱不说,还得心力交瘁、担惊受怕,甚至饱受皮肉之苦、骨肉分离之痛,“破财”之后,还未必能“消灾”。
 
两者相比,哪个更合算?
 
二思:您应该如何选择律师?
——一看、二问、三比较。
 
您决定请律师后,就面临着一个如何选择律师的问题。时下,律师所虽不能说多过米铺,但伴随着律师数量与日俱增,您对律师还是大有选择的余地,但怎样才能选择到最适合的律师?
 
选择律师的学问不外乎三点:
 
一看。
 
首先,“看菜下碟”。
 
看案子的难易程度、标的大小、属于哪一个法律范畴、是大案还是小案、是民事、刑事还是行政案。请律师就像找医生看病,伤风感冒就不用找名医看,内科疾病不宜找外科医生看,疑难杂症不要找普通医生看。一般来说,小案子不宜请“大律师”,大、要、疑案不宜请“小律师”,刑案没有必要找房地产、知识产权见长的律师,不管他的名气有多大。
 
这是因为:法律科学博大精深,一个人的精力、时间有限,不可能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,一个律师可能是某一个或几个法律领域的“专才”,但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“通才”,除非他是“万金油”式的律师或者他有“分身术”。
 
另外,相对来说,“大律师”各项有形的成本支出大、所付出劳动的“含金量”比较高、收费也相应更高,为一个案情简单、标的较小的小案去找“大律师”,“杀鸡用牛刀”,经济上不合算。反之,操作大、要、疑案,需要厚实的法学功底、丰富的实战经验、高超的论辩技巧、游刃有余的沟通能力,就要有劳“大律师”“出马”驾驭。为图省钱、省事随便找“小律师”糊弄一下,则有可能耽误您的事。
 
其次,是通过“察言观色”,检阅律师的实力。
 
您应该亲临律师楼,看看他在什么地方办公、办公室装饰、摆设如何,有哪些法律藏书、律师的衣着打扮如何、待人接物怎样?“第一印象”往往八九不离十,“以小见大”,反映出该律师的品味和层次。
 
您应该通过律师的简介,看看该律师的业务专长,哪一类案件是他的“看家本领”,自己的案件是不是与他专业对口。
 
您应该通过律师的言谈举止,看看他的口头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 
您还可以请律师打开他的电脑,看看他撰写的法律文书。律师文书是律师法学功底、文字水平、实务经验、诉讼技巧的浓缩和载体,从其辩护词、代理词中,律师的水平如清澈见底的河水,一览无余,一见高低,是骡子还是马,一看便知。
 
有不少人选择律师走进了误区,如看挂不挂头衔(挂这么多头衔是不是做了律师的老板,不亲办案件了?);在搜索引掣中宣传内容多不多(是不是技术加工或用钱买的?);有何部门甚至自己称之为著名律师(实际情形如何?);有没有在法院工作过(是不是开除的?)。
 
实际上,是否适合您手上的案件,关键看:律师做过什么样的业务,特别是怎样做,效果如何。不过,得小心,的确有个别无良律师亦意识到经办案例的重要,所以,他们甚至在案例上造假!特别在互联网上。如果看到只列案例或媒体报道,不列辩护词、代理词或判决书的,可以重点怀疑是造假。甚至,即使有,也有张冠李戴的可能。所以,上法院网核实一下最为稳妥。
 
您还可以请律师从他的存档卷宗材料中抽出他已结案的《起诉书》和《判决书》,了解审理结果,从律师所经办的代表案例考察律师的办案经验和效果。
 
再次,是看收费标准。
 
目前,律师收费一般采取的是协商收费的方式,收费标准既掌握在律师手里,也掌握在您自己的手里。一句话,凭双方的你情我愿,您可以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、工作量大小,看律师开出的“价”是否合理、是否物有所值、是否与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。
 
二问。
 
“看”,有时就象“雾里看花”,印象朦胧,除了“看”之外,您还得细心地“问一问”。
 
律师的人品无疑摆在第一位,很难想象一个人品差、口碑不好的律师会办出名案,即使偶尔办成一单,也有可能是天赐良机“撞”上的,不具有陈年老酒的醇香魅力。
 
您应该通过多种渠道,问一问对这个律师或多或少有所了解的人。不要强求该律师有百分之百好的口碑率,也就是说不要指望每个人都说这个律师好,因为在目前中国这个法治环境,对律师的误解还比较严重,但好的律师仍会博得大多数人的认可。
 
您还可以围绕案情,设置一些问题,问一问这个律师:案子在法律上如何评判?应采取怎样的对策?能否预测一下这个案子的走势或处理结果?
 
多方面“问”过之后,您对这个律师不就心中更有“底”了吗?
 
三比较。
 
有的人请律师,迷信“大牌”,唯“名”是举,眼睛只盯着“大律师”,似乎大律师均具有手眼通天、逢凶化吉、峰回路转、柳暗花明之能,而不管这个“大律师”专长于哪方面,是否与您的案子“专业对口”。
 
有的人请律师,目光短浅、唯“亲”是举,只在领导、同事、亲友“介绍”的圈子中物色,似乎不是熟人介绍来的一概“信不过”。
 
其实,打官司对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,但对您来说,可能一辈子只会碰上一单官司,您不可能生活在“官司”堆里,除非你是个是非不断的人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,请律师不允许“回头”和“失败”,不允许有第二次选择。因此,请律师应慎之又慎,权衡比较,否则,有可能一着不慎,悔之晚矣!在选律师时,您完全可以把视野放宽一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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